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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男子昨天凌晨駕車在中山高速公路北上楊梅路段撞擊前方轎車後翻覆,鄭爬出車外後到路肩待援,未在車後擺放警示標誌,黃姓菜販駕駛小貨車閃避不及撞上,車頭全毀,車內黃姓夫妻傷重不治。警方偵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送移送,檢察官命十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鄭姓男子(廿五歲)昨天凌晨一點多駕駛黑色轎車沿中山高中線車道行駛,疑超速及不明原因恍神,撞上前方陳姓男子(四十八歲)駕駛的銀色轎車。
車禍發生後,銀色轎車向右滑行至幼獅交流道出口槽化線停下,黑色轎車則往左衝撞護欄,再彈回車道翻覆;陳及同車的妻子只受輕傷,鄭全身多處擦傷,自行從變形的車體爬出後,走到路肩等待救援,忘記在事故車後方擺放警示標誌。
住家楊梅的黃姓菜販(六十五歲)常在凌晨駕駛小貨車前往中壢新民市場批貨。鄭撞車翻覆數分鐘後,黃開車抵達現場,發現轎車翻覆車道來不及閃避,先撞擊轎車,再撞內側護欄,導致車頭變形,黃姓夫妻受困車內。消防隊員使用破壞器材剪開變形車體將兩人救出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宣告不治。
認識黃的賣菜攤商說,黃姓夫妻感情好,待人和氣,兩人凌晨到新民市場批貨,天亮前回到楊梅擺攤做生意,四個孩子都已成人,可以享清福了,沒想到會遭遇橫禍。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交通組長游子揚表示,在國道發生事故,應將車移往路肩等安全位置並報警;若車輛嚴重毀損無法移動,要趕緊放置警告標示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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